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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6-27 10:21:00 |显示全部楼层
百姓讲坛里说,皇帝是个冤大头,皇帝的一生,是被忽悠的一生,是受蒙蔽的一生,皇帝左右无论忠奸善恶,都怀着或名或利,蒙骗糊弄皇帝而来,皇帝得到的或许有一些兴奋,但失去的少则是钱财、大则是江山社稷。近期,收到一份爆料文件“新浪-互联星空播客业务合作协议”,至此才发现,中国电信一点也不亚于皇帝,是互联网时代爆强的冤大头,大家莫急,看完此文后,请再做定论。
  中国电信与新浪播客合作签于去年5月,至今刚好一年。播客就是互联网上的视频分享服务,合作模式由中国电信免费提供机房、带宽、机架等所有网络资源及其他相关配套,新浪负责提供播客产品开发、运营,新浪根据播客产品的广告收入与中国电信分成。简言之就是电信出IDC资源,新浪负责运营,以广告费分成。表面看来一切都很正常,但播客的特性决定了:
  一开始,就是内应外合设的一个局,中国电信注定是一个冤大头
  视频分享的特性“高成本、低收入”,低收入是说现在还不太好卖广告,无稳定的收入,高成本是指视频分享70%左右的成本开销在带宽/服务器,业内有一个著名的视频网站每个月消耗在带宽上的成本为200万美金,对于新浪这种老牌互联网门户来讲,技术、编辑、平台、流量都是现成的,带宽/服务器成本就是播客产品所有的成本。基于这样一种路人皆知的认识,与电信达成了一个“电信投入IDC,由新浪来运营,以广告收入分成”的所谓投入共担,收益共享的合作模式,从这一点来看,业内所有视频网站都不得不佩服新浪超强的谋划能力。
  如果广告收入给电信的分成能超过电信付出的带宽成本的话,新浪绝无可能找电信采用这种方式合作。打个比方说,如果中国电信向baidu提出由电信出带宽,baidu出技术一起合作开展搜索服务,采用搜索广告收入分成,觉得baidu会答应么?再打个比方,如果中国电信投入带宽,和新浪合作资讯服务,采用广告服务,新浪能同意么?
  协议中,播客产品由双方共建品牌,冠“新浪互联星空”,但域名用sina的,就连挂在互联星空网站上的播客频道也是用新浪的域名,这怎么理解业务所有权?一项互联网应用的所有权是通过域名归属和用户归属来判定的吧,既然联合品牌,为什么不用互联星空的域名或用一个独立的域名。能说明的根本就是避重就轻,一开始就内外勾结设了一个局。
  双方的勾当也就罢了,还牵连到其他网站,协议中写到:中国电信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与其他门户网站包括但不限于(SOHU、163、TOM、QQ、YAHOO、新传、猫扑等)进行与此合作事项相同或类似的合作。中国电信不仅得提供所有资源,还得帮新浪推广新浪播客,还接受了排他性要求,当然也可能是电信自己加上的,目的是避免其他类似合作出现暴露事件***。SOHU、163、TOM、QQ、YAHOO、新传、猫扑牵涉其中,是比较冤的,sohu、163第一个被排斥掉,也许这些网站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过中国电信还能提供免费idc资源使用。
  二、截至今日,中国电信投入一个亿,一分钱收入都没有
  根据和约安排,中国电信应不断追加IDC资源,保证播客产品的高品质,大家看看电信投入多少?电信投入第一期资源共计带宽43G、机架78个,服务器13组。这些IDC资源可都是电信核心节点上的稀缺带宽,按照北京1G带宽30万/月的报价,投入是1.548亿,打个5折一年也要7740万,近期CPI飞涨,带宽价格也涨了不少,还算上78个机架,13组服务器及配套,算一个亿的投入。
  协议一年之间,中国电信获得收入如何呢?先看看协议相关条款:
  4.2播客产品净收入由双方按如下比例进行分配:甲方享有全部播客产品净收入的30%;乙方享有全部播客产品净收入的70%。
  4.3乙方(新浪)承诺在双方合作第二年度内向甲方(电信)支付的播客产品分成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,并以保底金方式按季度支付,即若甲方该季度的播客产品分成收入低于250万元人民币时,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足部分。
  目前所知道的是,一年内电信投入价值1个亿的IDC资源,广告收入为零,双方没进行一次的结算,那怕收入的数据也没有,协议中的3:7分成是虚设的,协议已经是如此卖国了,也都得不到实行;第二年分成的保底1000万元,大概占到成本的10%,一年一个亿的投入,保底才1000万,谁敢签署这样的协议?第三年也是如此。反正现在第二年还没过去,也不知道电信能拿多少钱,但按照第一年0支付的概念,可能的结局是,中国电信三年投入3个亿的IDC资源,获得的收入只是2千万。
  三、新浪一分钱不投入,一年得到一个Youtube,空手套狼
  大家还是引用新浪自己在5月的报道http://tech.sina.com.cn/i/2008-05-14/06532193085.shtml
  “中国电信与新浪网以“新浪互联星空播客(视频分享)”联合品牌共同运营网络视频分享业务上线1年来,已显现出主流运营商和强势门户合作模式的成长价值。目前,日均网页浏览量已达1亿次,日均视频播放量逾5000万次,日均上传视频2万~4万部,为广大用户带来了更多实惠。
  去年,中国电信与新浪网合作,以“新浪互联星空播客”联合品牌共同运营网络视频分享业务。基础电信运营商与门户网站在视频分享领域的全面合作,在国内尚属首例。新浪网依托门户网站成功经验提供播客业务系统,管理播客内容和负责商业运营;中国电信则依托完善的宽带基础设施网络,提供充足带宽资源和电信级的技术保障,为用户提供浏览顺畅、画面清晰的优质网络视频服务。”
  当年google以16亿美金购买youtube,比照一下流量,现在sina播客价值几何?一分钱没投入,空手套白狼,一年得到一个youtube,新浪毕竟是长袖善舞的,在互联网上丧失了创造力,就回头找运营商勾结了。记得,中国电信IDC资源在历史上也曾免费开放过一次,那是盛大起步之时,四川电信免费提供idc服务,造就了盛大的传奇,成就了陈天桥的首富地位,时过境迁,今天又造就了新浪的youtube,这两件事情的幕后主使,都是同一拨人。退一步来讲,如果新浪自己掏这一个亿的成本,股价将跌落几何?指不定sohu的股价是新浪的2倍了。
  四、电信终究是贻笑大方,国有资产如此流失,谁该对此负责?
  电信冤吧。电信三年投入3个亿,获得收入2千万,业务是归属新浪的。这个投资怎么在内部立项通过的?国资委是否应该介入调查?电信内部是否能洗清内外勾结、上下其手的嫌疑。现在电信还得根据播客的需求继续追加投入,国有资产流失越来越多,窟窿越来越大。
  大家也许会问,中国电信被新浪玩弄于股掌之中,电信内部的人都不懂互联网的一点常识么?我能告诉大家的是,电信真的不懂互联网,懂互联网的都是臭老九,靠边站或清洗掉!中国电信当朝之中,如果稍微具有一点内控措施,也不至于如此赤裸裸地为新浪输送利益,国有资产的流失如此惊人!
  电信重组,中国电信为收购cdma网络,需要勒紧裤腰带要掏1100亿,在这艰难岁月,新浪是不是应该赞助3个亿!电信内部决策简单化是否也要收敛一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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